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
(一)以保障民生为宗旨,完善各项社会救助体系
1.注重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二是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三是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四是不断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劳动致富。
2.注重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二是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阶段性生活救助。三是强化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3.重视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建设。一是积极探索推行多种供养模式,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由分散供养为主向以集中供养为主过渡。二是加大对财政支持力度,改善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及条件,确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逐年提升。
(二)以发展基层政权民主为依托,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1.注重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和……
(一)以保障民生为宗旨,完善各项社会救助体系
1.注重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二是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三是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四是不断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劳动致富。
2.注重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二是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阶段性生活救助。三是强化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3.重视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建设。一是积极探索推行多种供养模式,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由分散供养为主向以集中供养为主过渡。二是加大对财政支持力度,改善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及条件,确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逐年提升。
(二)以发展基层政权民主为依托,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1.注重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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