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级要求,现将自己一年来工作、生活等方面执行廉政规定、践行廉政承诺情况,向领导及同志们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努力保持清正廉洁的干部形象。 做为一名副科级干部,虽然在领导职务系列中是最小的,职位卑微,权力有限,但自己也深知廉洁从政是党和人民群众对每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遵守党纪国法是每个干部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基本条件。因此,一年来自己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参加了上级统一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和教育活动,自觉地接受了正反两个方面的廉政教育,从思想上把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当做了自己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接受程维高、李真等反面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深受启迪。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的意识,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在处理个人工作和生活上,努力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了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素质和形象。
二、认真遵守廉政规定,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努力践行了廉政承诺。 年初按要求履行了廉政承诺,为了践行这些承诺,一年来自己能够认真遵守上级有关廉政的各项规定,自觉地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较好地落实了各项承诺内容。
1、没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项目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活动。
2、没有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问题。
3、没有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的行为。
4、没有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的行为。
5、没有购买、使用超标小汽车的问题。
6、没有参与违反规定的娱乐休闲活动的问题。
7、没有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事宜的现象。
8、没有在企业改制中搞暗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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