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低收入家庭住房购买能力不足的问题愈显突出,因此建立和完善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保障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实现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居者有其屋”的奋斗目标,不仅是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树立务实亲民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县(市)级城市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上推出较快,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很多缺陷与不足,制约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实。本文以xx市为例对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分析。
一、县(市)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现状
统计资料显示,xx市城区常住人口为14万人,约4万多户家庭。据不完全统计,城区人均居住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有5714户,近20xx0人,占常住人口的14.29%,人均居住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有973户,3405人。其中:低保贫困户人均居住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有1904户,6665人,人均居住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有719户,2517人。由此可见,我市廉租房供给面临着极大压力。
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把提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作为一项惠及民生、关注民生的重要工程,狠抓落实。20xx年至20xx年,共筹集资金2600万元,建设100套廉租住房,首批解决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中以孤老病残为重点的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目前工农路5000平方米100套廉租房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预计今年8月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在此基础上实施了危旧直管公房改建廉租房工作,目前进香巷580平方米12套廉租房项目已完工,航运新村580平方米12套廉租房项目已开工,工农路窑湾720平方米1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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