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大爱之伞
——关于我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现状的调查与建议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我市自1957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全市不少夫妇响应节制生育号召,终身只育一孩。这其中,有些夫妇遭遇不幸,子女或夭亡、或伤残,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他(她)们进行帮扶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切实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班对此开展了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市独生子女家庭15380户,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家庭101户,137人,占独生子女家庭0.66%。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78户,107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23户,30人。按户口性质分:农业人口79人,非农业人口58人。按年龄结构分:52岁至60岁的76人,61岁至70岁的45人,71岁至88岁的16人。从这一特殊群体的年龄结构、户口性质来看,他(她)们大多无再生育能力,且丧失了劳动能力,只有依靠党和政府的救助,晚年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一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市委、市政府一向予以重视关怀,给予了众多“补偿性”的帮扶。一是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形成了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多方联动、部门落实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格局。二是建立政府奖励计划生育家庭新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861.48万元;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政策兑现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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