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难点。解决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是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现状,进一步提高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市医保处对市属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我市市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126家,退休人员15932人,都已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未参保职工人数21782人,均为在职职工,按企业性质分:国有企业37家,未参保人数10109人;集体企业89家,未参保人数10957。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难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降低缴费比例,部分有一定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陆续参保。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困难,可按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的5%缴费,单建住院统筹,不建个人帐户,同时缴纳100元/人的大病保险费,享受同其他参保人同等的住院医疗费用待遇。由于降低了缴费比例,有一部分困难企业按5%缴费陆续进入了住院统筹。至20xx年10月止,市本级已有154家困难企业12351名职工按5%缴费参加了住院统筹。
(二)通过预留医药费,一些改制破产企业“4050”人员纳入了医疗保险。20xx年以来,我市加大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力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规定》(x发[20xx]5号)文件及其配套政策,文件规定:改制、破产企业必须为“4050”人员、内退人员、提前退休人员预留医疗保险费。至20xx年10月止,市本级已有107家企业7581名“4050”人员预留了医疗保险费,解决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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