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一法一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提高全县消防工作水平,减少和控制消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7月15日至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领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例” 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消防“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了消防“一法一例”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预防,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全县火灾形势保持平稳。20xx年以来,全县火灾形势始终保持平稳,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事故起数、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以内,并呈现下降良好态势。2.消防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县政府认真履行消防“一法一例”赋予的工作职责,把消防工作作为县、乡政府工作的重要部分,把消防工作列入综治、政府绩效、平安创建等考评内容,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二是建立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3.火灾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和消防违法事件的严厉查处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全县消防工作的安全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