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2015年在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述廉述责如下:
一、严格要求,廉洁自律
一年来,本人坚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理论知识,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倡正气,禁邪气,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思想上不断完善,在政治上不断求强,在业务上不断求精,使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更好地适应了日益艰巨的工作任务的需要。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县党委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坦诚接受组织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尤其是在重大问题和工作谋划中,注意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听取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注意维护班子团结和县党委的权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根据县党委分工,2015年我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党建、老干、宣传、广电、社区、物业等工作,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书记、副书记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分管工作中做到突出计划、抓好重点、协调各方、统筹推进、注重落实。
一是负责组织实施了全县以及分管工作范围内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二是及时向党委提供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资料,及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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