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底,我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调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1月正式当选为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协助县长管理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发改、财税、人事、审计、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上,我无论在哪个岗位,对工作坚持履责尽责、明责担责,于个人坚持勤政廉政、清白为官。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情况
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带出了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1、领导上明好责。对分管联系的单位和部门,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与工作目标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体系,把廉政建设任务细化为具体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范围、内容以及责任追究,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求分管部门“一把手”亲自组织分解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召开主题会议、亲自召集纪检组长分析研究廉政建设问题。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评议、同考核,将部门的业务完成情况与廉政教育、执行廉政纪律等情况共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2、落实上带好头。任职县委办主任期间,带头讲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课;履新常务副县长后,对所分管的如发改、财政等部门,坚持经常调度、经常警示、经常叮嘱、经常敲打。要求分管和联系的各单位班子成员带头公开承诺,做到政治上不迷糊、办事上不错位、工作上不出格、做人上不偏倚,形成大家监督、自我约束的常态机制。先后指导并参加了政府办、财政局等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民主生活会。坚持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考核活动,对自己分管的部门亲自督导、亲自指导,及时查漏补缺,将暴露出的问题迅速整改完善。
3、制度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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