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争取土地奖励指标等优惠政策,经自愿申报、省级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推优认定等程序,XX县综合统筹自规局等相关部门,精心筹备相关资料上报省厅,全力做好创建工作并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示范县。具体情况为: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创建责任
根据《X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判形势,精心谋划举措,科学制定创建计划。
一是高位推动优规划。成立XX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做好创建工作顶层设计,跟踪做好指导协调和督查评价等。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专题研判形势、制定可行措施、化解隐患险点;区委、政府领导挂帅出征、现场办公,查进度、解难题、提要求,跟进指导筹备及协调评审相关事宜,摸准实情、动态把控。先后印发《XX市XXX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综合评价考核办法》《XX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等制度办法,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推动创建方案落地落实。
二是常态督办抓进度。区委目标办、区政府督察室每周调度创建过程中存在问题、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创建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工作进程。建立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充分调动创建工作积极性。及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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