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精神,我县在政策落实上狠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是建立分层分类引进补助标准。引进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国医大师可给予税前150—200万元/人的补助;引进“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且具有正高级卫技专业技术职务的卫技人才、省级学科(专科)带头人一次性给予税前100—150万元/人的补助,并可按照1500—5000元/月/人发放住房补贴,发放期5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可给予税前20—100万元/人的补助,并可按照1500—5000元/月/人发放住房补贴,发放期5年;引进硕士研究生可给予税前15—20万元/人的补助;引进儿科专业全日制本科且完成规范化培训的执业医师可给予税前5—8万元/人的补助。二是明确相关费用。引进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国医大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且具有正高级卫技专业技术职务的卫技人才、省级学科(专科)带头人及引进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每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达50人以上,到2025年达200人以上。
二、创新举措构建卫生人才高地。支持县级公立医院自主聘用不明确级别、不占职数的副院长和院长助理(院长助理按不高于院长、副院长总职数1:1的比例聘用),用于引进博士学历、正高级职称、省级及以上名医等高层次人才。对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策”,赋权公立医院市场化引进权限,其薪酬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省级及以上人才,可直接入编,本院没有编制空缺的,借用县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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