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
在如火如荼的小康社会建设中,各地继出租车营运之后,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有别于出租车的经营服务模式——汽车租赁经营服务模式。北京、上海、武汉、深圳等全国的大中城市都成立了专门的汽车租赁公司,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近两年来,这一新的营运模式迅速向县市级推进,云梦、汉川等我市周边县市都在出租车营运的基础上,成立了汽车租赁经营服务的公司,受到了政府、出租车业主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汽车租赁与出租车的异同
出租车的营运,是一人一车以城区为主、临时的、大众化服务为主要目标的。出租车在一天内,是多人次乘坐,运行线路灵活,是城市公共汽车营运的重要补充,方便了市民在市内的、临时性的出行。
汽车租赁的营运,是一辆车在一定的时间内,只提供给一个用户自己驾驶和使用的。汽车租赁的营运范围,绝大多数是市外的、有预计性的、需要一定时间的。汽车租赁服务的对象,可以是单位,可以是个人或者是组合体。因此,汽车租赁与出租车,不仅没有矛盾冲突,而且是出租车的重要补充。
二、成立汽车租赁公司的意义与作用
1、成立汽车租赁公司,集中提供社会化服务,提高车辆利用率,有诸多好处。
从社会方面讲,是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需要。车辆集中使用,消耗能源减少、污染减小,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降低营运成本,提高车辆利用率;
从改革方面看,是“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需要。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后,汽车租赁服务可以提供稳定的即时的职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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