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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10-29 德育素材网
为贯彻落实城区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好、实施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方针,坚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推进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
二、管理服务原则
(一)直系子女原则。即入学学生必须是在长治城区务工的外来人员直系子女。
(二)有效证件原则。即流动人口子女到城区指定公办中小学就读,需提供“三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三证”指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务工证明(城区范围企事业单位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工资表、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户口簿要能体现亲子关系。
(三)分类管理原则。
1、具备长治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要求的,学校须给予接纳并视同本地学生进行管理。
2、具备城区学籍的流动人口子女要求转往其他学校就读,需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由家长联系定点学校或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协调到定点学校就读,视同本地学生进行管理。
3、新进入本市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其父母一方必须在本市区企事业单位务工或从事个体经商、务农、办学等工作,有营业执照或提供街道社区人口管理部门证明,同时提供“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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