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以来,某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专题调研,系统总结实践做法,科学谋划工作思路,对推进“四个监督”协调衔接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一、实践做法
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某市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巡视巡察制度改革,在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方面做了一些探索。
(一)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某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出台《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市、县两级分别制定县(市、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日常履职情况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坚决落实“三个为主”要求。统筹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全要素试用xx项调查措施,将监察权延伸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面完成市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设置xx家派驻机构,保留x家派出机构,监督xx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制发《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二十二条措施(试行)》,切实保障派驻监督工作有力推进。市、县两级完成专职巡察机构组建,科学制定《巡察工作规则》《巡察工作规划》,全面启动巡察工作,政治巡察的“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有效发挥。
(二)不断加大协调协作力度。制定《改进和加强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小组机构,健全完善职责分工、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等6项工作机制,构建起统一领导、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加大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建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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