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统计分析是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五大职责”之一,是服务领导决策、问诊政治生态的重要方式之一,做好统计工作,是全面反映纪检监察工作成果的“水平尺”和“验收单”,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为有效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数据统计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更好地发挥案管统计数据的监督作用,近日,我县对案管统计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县纪委监委案管统计工作实行“谁办理谁填报、谁填报谁负责”的模式,委机关各办案室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分别录入本单位的相关数据,由案管室负责统计汇总和审核检查,在录入数据时案管室2名统计人员(AB岗)现场进行指导,基本做到数字准、情况明、基础实。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全县案管统计报送工作“一盘棋”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多次召开案管统计业务培训会,采取现场授课、具体讲解、答疑解惑等方式,对开展统计工作进行针对性辅导,通过找差距、明方向、补短板,持续加深统计人员对案管系统的熟悉掌握程度,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把握案管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基础性。
二是强化数据审核,压紧压实责任。建立案管数据报送“第一责任人”机制,委办案室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统计工作人员为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委分管领导、各部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承担数据报送领导责任。案管室每月汇总核对,严把数据质量关,每月以错情通报形式通报案管数据报送情况,并将报送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倒逼办案室组主动提高数据报送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做好成果运用。根据统计结果,案管室每月对案件线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