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县政府决定于20xx年1月至6月先期在XX、XX、XX、XX等区域试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对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决定在XX、XX、XX、XX、XX、XX、XX、XX、XX、XX10个公安派出所辖区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1.按照“提高管控能力、节约执法成本、延伸管理范围、前移服务窗口”原则,依托公安派出所,以派出所辖区乡镇为管理服务范围。机构名称为“XX县XX片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以下简称联合执法中队)。
2.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设在公安派出所,办公及住宿用房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落实。每个联合执法中队配备执法用车(长安车)1辆、摄像机1台、照相机1台、电话1部、电脑1台、办公桌椅、协警人员服装。
二、人员组成
1.联合执法中队由公安派出所、辖区乡镇、县交管所共同派员组成。设中队长1人,由派出所分管交通的所领导担任,由县公安局行文任命;中队人员由公安派出所民警和县交管所、农机局派驻人员,以及根据需要在辖区乡镇抽调的2-4名在编工作人员组成。
2.抽调人员由各乡镇推荐,派出所考察,报县公安局审定。要求政治思想好,工作负责,身体健康,身高160CM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的男性(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执法经验、服过兵役、具有驾驶证的优先。县交管所、农机局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