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的要求,县综治委决定,在全县全面深入推进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和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公平正义基本追求和服务群众基本方向,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创建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平安村、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指导考评。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小区、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考评。平安乡镇、平安单位由县综治委负责指导、考评。
(二)动态管理的原则。县综治委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各主管部门推荐的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小区、平安企业、平安家庭进行检查验收。对出现重大不稳定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恶性案件的,撤销称号或取消资格。
(三)结合管理的原则。坚持平安创建工作与综治工作相结合,年终考评和平时考核相结合。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乡镇(街道)创建标准
1、组织部署有力。成立平安创建工作小组,制订符合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全力加强平安创建工作人财物保障,层层落实平安创建各项工作责任、工作机制和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平安创建和维稳、综治工作形势,认真组织部署平安创建和维稳、综治工作;认真指导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
2、防范措施落实。全面落实和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治安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