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团结带领市局党组一班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履行集体领导、选人用人、正风严纪、廉政教育、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支持保障、管理示范等主体责任,实现了“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知责担当,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年”,实施“护航、共建、亮剑、领队、督导”五大行动,有效发挥了市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了党组xx个方面xx项重点任务,厘清了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各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任务书工程”,为责任履行者提供遵循,避免职责虚化、泛化、淡化,推动了主体责任实体化、常态化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市局党组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业务工作推动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我们在202x年的绩效指标设置中,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事项分值占比达到了xx%。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全程纪实监督等要求,选拔任用科级干部xx名,轮岗交流科级干部xx人、一般干部xx人,开展任前廉政谈话xx人次。调整充实市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四个亲自”,xx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xx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xx次听取县(市)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述责述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党组决策议事机制,我在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基建工作,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做到了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进一步减少了决策失误风险。
二是正风肃纪,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