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全面落实国家旅游局《全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纲要(20xx—2015)》和县、市、县的有关要求,推动我县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我委会同农委、扶贫办、发改委、人社局等部门,决定在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总体要求,从农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部门联动、多方投入、市场运作”,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优化乡村旅游环境,促进各地乡村旅游向特色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以旅强农、以农促旅、农旅结合、城乡互动的旅游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重点扶持5个特色旅游村,使之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受广大旅游者欢迎的观光游览、度假休闲型乡村旅游产品基地,带动和促进全县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农民开办XX户农家乐,提供农民就业岗位,把乡村旅游业培育发展成为繁荣和壮大我县农村经济的特色优势产业,成为新的社会消费热点。
三、选择标准
(一)有名气:国家级、县级或者申报过特色旅游村镇的乡村,已列入国家A级景区、农业旅游示范点及“一村一品”工程的旅游村,优先考虑。
(二)有特色:文化资源独特,自然环境优美,有较大旅游开发价值,有利于进一步策划打造。
(三)有依托:与大中型城市、核心景区以及交通主干道形成依托。
(四)有基础:班子团结,有战斗力;已有一定旅游开发规模,年旅游投入能力达到XX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服务相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