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村级活动场所“清零行动”工作要求,确保我镇村级活动场所“清零”目标的实现,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把村级活动场所“清零行动”作为推进省委“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市委“五个五”党建工作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清零行动”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坚持标准、量力而行;坚持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坚持强化资金监管,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办成群众满意的实事工程。
二、开展“清零行动”工作的范围及方式
我镇共有10个村,其中5个村村级活动场所不达标,具体情况为:八盘村室外场地323.98㎡;黄土岭村室外场地60.4㎡;先进村室外场地342㎡,菩萨殿村室外场地72.24㎡,川河村室外场地130㎡,均未达标。
西川村、益星村、太白庙村、先锋村、罗家营村5个村村级活动场所虽然达标,但其中罗家营村负债x万元,先锋村负债x万元,益星村负债x万元。
为完成“清零”目标,未达标的八盘村、先进村、菩萨殿村拟通过续建,川河村、黄土岭村拟通过新建,实现达标。
三、建设要求和完成时限
严格遵循实用、够用、耐用的原则,按照县委组织部提出的有关要求,未达标的5个村,要确保建设后村级活动场所室内面积不少于120㎡、室外场地面积不少于400㎡,并要在201x年10月底前全部建设完工,同时完成办公桌椅、办公用品配备,并正式投入使用。
四、经费来源
采取财政支持与整合资源相结合的形式推进,具体如下:
1.八盘村:包扶单位县森林公安局帮扶x万元,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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