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市四届、县十八届人大代表以来,紧紧围绕代表职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依法履职尽责,现将一年来履行代表职责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始终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作为一种习惯和追求。一是联系实际学。根据职务和人大代表工作的需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宪法》《代表法》《选举法》《人大监督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以及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突出重点学。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县党代会、人代会等会议精神,主动参加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多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和辅导培训班,增强了自己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施政能力。三是向基层群众学。坚持“一线工作法”,经常深入部门、乡镇、村组和企业,拜人民为师,就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和发展等问题求教于基层、求教于群众、求教于实践,全面掌握省市县情,大胆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促进市县人代会所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顺利完成。
二、认真履职,积极行使代表职责
一是按时参加代表大会,行使好代表权力。坚持按时参加市县全体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把参政议政作为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本,认真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各项决议、决定,行使好表决和选举权,实事求是地在代表团及代表小组讨论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先后牵头或与其他代表联名就加快发展、促民增收、依法行政、乡村振兴、民生事业等方面向市县人大会议提出议案、建议30余条,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有的已经得到实施和解决。
二是积极参加代表组活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市县人大会议闭会期间,先后参加代表组组织的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40余次,对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疑虑,敢说、直问、善提,切实履行人大代表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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