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确保农村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按照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3、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发放、完成情况和信息档案情况等,实行层层负责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属地管理,乡镇为主体的原则。各乡镇为所辖区域内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具体实施;坚持层层负责,源头把关的制度,村委会要在危改户的资质认定上履行好源头把关的职责,同时,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形成“政府主导、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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