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安排部署,加快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进程,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建设美丽乡村为引领,在部分乡村先行开展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试点,逐步在全县建立设施配套、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加快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全面改善我县城乡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党政主导。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党委和政府组织与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实行县级主体、镇(乡)村联动,各级协同推进。
2.城乡统筹。统筹规划建设满足城乡垃圾处理需求的处理设施,整合各类资源,由点到片到面,逐步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处理全覆盖。
3.企业介入。探索推选以PPP模式为主的多种形式,企业介入,政府监督、考核和付费,实现“管干分离”,提高治理效率。
4.规范运作。建立完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门队伍,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并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引进本地或外地有专业资质的环卫公司对农村垃圾进行承包转运,逐步建立起“村收集、乡监管、企转运、县处理”四位一体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201x年,选择县城周围和主干公路两侧43个试点村庄进行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201x年,全县70%以上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