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水企业、用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提高用水效率,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的意义
我市是一个缺水性城市,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活动是使我市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合理配置,更是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做好这一工作对于缓解我市的用水供需矛盾,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
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业企业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建设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为目标的创建活动。根据国家、省、市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水资源禀赋条件,到“十三五”末(202x年底前),将我市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全部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全市50%以上的公共机构达到节水型单位标准。
三、创建指标基本要求
(一)节水型企业
1、生活用水不采用包费制;2、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开计量;3、供汽锅炉冷凝水回收;4、间接冷却水和直接冷却水不直排;5、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GB24789的要求;6、企业废水排放符合标准要求(附环保证明);7、不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8、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附批复复印件);9、近三年用水无超计划(附节水办证明);10、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工业企业还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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