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资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1.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本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主要负责人应当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对分管科室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总体要求
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1.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本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主要负责人应当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对分管科室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