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基层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要求,决定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示范创建, 201x年底85%以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达到规范化标准。按照“四项职责、五项规范、六个统一”要求,强化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监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创建范围
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覆盖保健食品专营店、兼营店,以及化妆品专营店、兼营店、美容美发店。
三、创建标准
(一)监管所要做到:
1、底数清楚。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责任明确。通过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区域,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做到岗位职责、企业情况、业务咨询一口清,确保有人管、管到位。
3、制度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配套制度健全,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操作规程,熟练掌握监管流程。
4、监管有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化妆品每2年不少于1次,对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每年至少1次,各项工作记录及工作文书均应整理存档。
(二)经营者要做到“五项规范”“六个统一”:
1、五项规范
(1)规范营业准入。保健食品单位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化妆品单位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规范经营行为。经营单位从合法渠道购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