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x年案件评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为契机,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季度创佳评差、典型案件评查剖析为抓手,严格规范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和程序,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评价的工作衔接机制,切实形成权责统一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妥善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执法错误、瑕疵问题和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的发生,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力追赶超越、保障“三个xx”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评查重点
1、县法院办结的案件,重点是当事人申诉反映、申请再审的案件;县检察机关办结的案件,重点是当事人信访控告、请求法律监督的案件;县公安机关办结的案件,重点是当事人投诉举报、申请复议的案件。
2、201x年以来本部门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点是申诉材料中无法作出判断的、书面审查无法查清问题的、可能是错案或重大瑕疵的案件。
3、群众反映强烈、政法委批办交办、执法监督员反映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中需要评查的案件,重点是媒体网络曝光、社会关注、涉及产权保护、投资环境、涉农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等方面的案件。
4、政法各部门根据实际认为需要进行评查的其它案件。
三、标准程序
(一)评查标准。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事实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办案效果是否突出,以案释法是否及时有效,办案入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