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工作离不开群众监督,因此,如何提高检举控告案件质效需要我们多方面去研究。
一、检举控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案件办理回复不及时。纪检信访部门在接到上访群众举报线索后,是否进行核查、立案或者办理并告知上访人,如果不能及时回复,势必会让那些渴望举报有果、实名举报人员的积极性降低,打击了举报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办事能力的信心,同时也容易造成越级上访、重复上访。
2.举报线索价值低。部分举报线索内容有缺陷,举报内容不具体,描述情感过多、实质内容较少,难以查处;有的举报内容添油加醋,更有甚者,个别举报人出于私心报复,在举报内容中故意扩大问题的严重性,泄私愤的内容较多;有些举报内容失实,道听途说,随意编造。而且有些举报人对纪检监察部门立案管辖范围不清楚,搞不清一些职能部门的权限,索性就一股脑的全都递交,造成有用信息较少。
3.乡镇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素能不高。由于今年刚刚换届结束,原有的纪委部门人员全部更换为新人,对纪检部门的相关职能和业务上的问题不够熟悉,不能够以专业的眼光和知识处理日常纪检业务,再加上许多纪委委员是兼职,要承担原部门和纪委的工作,所以使乡镇纪委长期出于专业性不强和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
二、提升质效的对策
1.严把办案流程管理,提高案件质量。
纪检部门收到实名信访举报件后,进行逐件分析研判,逐条梳理,分清是否属业务受理范围,切实把好实名检举控告件的“入口关”。按照“谁承办、谁反馈,谁受理、谁答复”的原则,实行统一登记、归口管理、集中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