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豫不虞,为国常道。”201x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针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明确指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成为高发犯罪,犯罪分子抓住群众逐利的投资心态,加以高息诱惑,吸收社会资金,不但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正常运行,而且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调研重点围绕我市非法集资类案件基本情况、主要特点、案发成因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分析,并对后续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做出思考研判,为维护我市良好的金融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过去五年我市非法集资案件基本情况
201x年——202x年,我市共发生涉众型经济案件X起,我市主办的非法集资类案件X起,占比X%;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X起,占非法集资类案件的X%,集资诈骗案件X起,占非法集资类案件的X%。下面从我市主办本地X起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分析。
(一)从发案地域看。XX区X起,占发案总量的X%,XX县4起,XX市X起,XX县2起,XX市、XX市、XX县各1起。市辖区案件数量最多。
(二)从增长态势看。我市新发主办非法集资案件201x年3起,201x年X起,202x年X起,202x年X起,202x年X起。201x年案件数量最多,之后逐年下降,年初以来尚无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