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派出所警务效能,构建主动高效新警务是解决当前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警力不足,回应人民群众对更高层次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期待不可回避的问题,是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县局工作部署的实际需要。那么如何优化派出所的警务机制,提高警务效能?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几点本人的建议。
一、派出所的职责定位
我们首先要明确派出所警务工作的内容哪些是人民群众所关注的,哪些方面主动高效是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是否主动高效应当主要是由群众来评价。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接处警,二是服务管理,三是社会秩序的维护,四是对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还有一些信息上传下达、指挥调度等内部运转活动的主动高效应当体现在这些履职活动中。
(一)接处警。这里所说的接处警是指派出所对接到的报警求助举报等的处置。可分为紧急救助、可现场处置完毕的、需简单调查,当日可以处理完毕的、需要进一步调查,情况复杂的警情的当场先期处置。这是群众切身感受是否高效的主要方面之一。
(二)服务管理。主要体现在派出所的窗口服务、户籍业务办理、出具各类证明,流动人口、特种行业、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管理和服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等。
(三)社会秩序的维护。包括巡逻防控、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事项接待和解决、特定人群的管控、大型公共活动安保、特定时期的社会面管控等。
(四)打击违法犯罪。重点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盗、抢、诈骗、敲诈等侵财违法犯罪,群众反感的黄、赌、毒违法犯罪、负面社会影响大的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等。对于派出所来讲应当是案情简单、不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不需要跨地区侦查的案件。
如果在以上几个方面能做到主动高效,那么派出所警务工作基本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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