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保障饮用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系统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依据《水污染防治法》《XX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XX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x)等标准,按照“环保主督、水务主建、地方主治、企业主责”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环境问题,按照“一区一案”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做好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设立、完善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提升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能力,推进水源地周边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201x年,进一步提高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巩固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果,确保水质达标率100%;完成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简称“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保护区划定或调整、整治方案制定,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开展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
202x年,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具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确保水质达标率100%;完成“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不达标水源基本消除,基本具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
1.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回头看”,排查、处理存在的问题,巩固整治成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2.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整治,重点整治风险源,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紧紧围绕保障饮用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系统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依据《水污染防治法》《XX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XX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x)等标准,按照“环保主督、水务主建、地方主治、企业主责”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环境问题,按照“一区一案”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做好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设立、完善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提升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能力,推进水源地周边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201x年,进一步提高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巩固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果,确保水质达标率100%;完成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简称“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保护区划定或调整、整治方案制定,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开展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
202x年,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具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确保水质达标率100%;完成“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不达标水源基本消除,基本具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
1.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回头看”,排查、处理存在的问题,巩固整治成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2.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整治,重点整治风险源,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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