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现问题、对标补短,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对全省138个有脱贫任务的县(市、区)开展脱贫攻坚全覆盖督导,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8月30日前完成现场督导,9月12日前提交督导报告及相关表册,9月底前省脱贫攻坚办完成报告汇总并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范围对象
对全省138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督导,在各县(市、区)各选择地处边远死角区域、今年计划退出村较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及贫困发生率较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的2个乡(镇)4个村(2个今年计划退出村、1个已退出村、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无贫困村的县抽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开展督导。原则上本次抽查不与第一轮全覆盖督导抽查乡(镇)、村重复。
对抽取村调查走访不少于10户建档立卡户(符合条件的村调查今年计划脱贫户不少于5户、已脱贫户不少于3户),若抽取村建档立卡户少于10户的,则全部走访,同时走访3—5户非贫困户。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危房改造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要进行重点调查走访。对部分县、部门、乡、村干部进行访谈。
三、督导内容
(一)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1.今年计划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即“一超六有”)实现情况。(1)两不愁:查看贫困户家庭收入,是否存在愁吃愁穿现象。(2)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基本医疗有保障,查看贫困户是否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情况,贫困户医疗报账和支出情况、医疗救助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实地查看……
一、时间安排
8月30日前完成现场督导,9月12日前提交督导报告及相关表册,9月底前省脱贫攻坚办完成报告汇总并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范围对象
对全省138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督导,在各县(市、区)各选择地处边远死角区域、今年计划退出村较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及贫困发生率较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的2个乡(镇)4个村(2个今年计划退出村、1个已退出村、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无贫困村的县抽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开展督导。原则上本次抽查不与第一轮全覆盖督导抽查乡(镇)、村重复。
对抽取村调查走访不少于10户建档立卡户(符合条件的村调查今年计划脱贫户不少于5户、已脱贫户不少于3户),若抽取村建档立卡户少于10户的,则全部走访,同时走访3—5户非贫困户。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危房改造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要进行重点调查走访。对部分县、部门、乡、村干部进行访谈。
三、督导内容
(一)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1.今年计划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即“一超六有”)实现情况。(1)两不愁:查看贫困户家庭收入,是否存在愁吃愁穿现象。(2)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基本医疗有保障,查看贫困户是否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情况,贫困户医疗报账和支出情况、医疗救助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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