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这是胡锦涛同志所倡导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的精辟概括,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天道酬勤”。我们中华民族是以辛勤劳动著称的民族,凭借这种精神,创造了光耀世界的华夏文明。继往开来,毛泽东同志说得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然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相对落后的基本国情要求我们决不能自满,决不能懈怠,决不能停滞,更不能贪图安逸,追求享受。一定要明确,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我们国家的真正强盛和人民的全面富足,需要全体人民继续辛勤工作,继续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努力,继续艰苦奋斗十年、二十年以至更长的时间。即使祖国更富强了,人民更富足了,这种以辛勤劳动为荣的品德和精神,也决不能丢掉。
提倡“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就是要把辛勤劳动当做美德去大力倡导,去发扬光大。一切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都离不开辛勤的劳动。小到个人、家庭,大到民族、国家,坚持辛勤劳动就能兴旺发达;而好逸恶劳、贪图享乐,则只能衰败、灭亡。只有明荣辱,正是非,与一切贪图安逸,轻视、鄙视劳动的观念和行为决裂,坚持以辛勤劳动为荣,才能逐步形成把劳动当成第一需要的新风尚。
坚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我们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负有重大责任。首先就是要带好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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