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是必然选择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只要是有小农经济或小农场、而且传统村庄还存在的国家,如日本、韩国、法国、意大利等,在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时,都有农村综合建设的客观过程。去年中央提出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转变,这应当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背景。此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如何在世贸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加强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以应对国际竞争,这也是新农村建设考虑的一个方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完全属于“绿箱政策”范围,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以形成内需拉动型的经济。
新农村建设要实现“三新”
我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城乡差别越大,农民就越会为了短期的收入增加而过量使用农药化肥,既难以形成城市的食品安全供给,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就要改变以往简单化地加快城市化的倾向,全社会都来更加关注并致力于农村的综合发展。
其二,农村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农业经济问题相比,农村的社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一些地方不仅生产靠老人妇女,而且出现了许多“留守儿童”,家庭内部的很多矛盾很难协调;再加上一些基层组织松懈、制度涣散、文化生活缺失;农村的治安、社会保障、养老、救助等等问题日趋复杂。我们应逐步建立起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的社会保障体制,逐渐把在城市中已经相对过剩的社会文化资源引向农村,适当地引入外来志愿者帮他们提供一些卫生知识、文艺知识等,帮助农民把各种社会文化组织发展起来,比如成立老年协会、妇女协会,这些工作到位了,就能率先在农村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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