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央视2套的“中国骄傲”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件事:一个7岁的小女孩发现洗澡的爸爸、妈妈双双倒在卫生间时,她并没有哭,更没有慌张,她断定他们是煤气中毒了。于是她先关闭煤气阀门,然后打开卫生间的窗户,最后把手机拿到屋外先后拨打了“120”和“110”。这样一个弱不禁风的孩子,给了父母第二次生命。当主持人问她怎样知道那样做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说:“是老师教的!”
说实话,在小女孩还没有说“是老师教的”这句话之前,我真的特别为她骄傲,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凭着她的镇定和智慧挽救了爸爸、妈妈的生命。但当听到“是老师教的”这句话之后,我更多的是为她的老师感到骄傲。因为,如果平时,老师不注重对孩子进行安全常识方面的教导,再聪明的孩子,面对那种恐怖的情景也会束手无策。与其说是那个小女孩给了自己爸爸、妈妈第二次生命,还不如说是小女孩的老师挽救了她爸爸、妈妈的宝贵生命。
我在为小女孩和她的老师感到骄傲的同时,却为自己感到惭愧。我身为一名老师,几乎没有对学生进行过这方面的教育,而类似的事情却在我所任教的班里发生过。艺术节的那天,学校组织篮球比赛,那天,天气异常炎热,学生也特别兴奋,正当篮球赛打得最激烈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也发生了:拉拉队的一名成员——王婷婷因兴奋过度,加上烈日的照射,突然抽筋,并晕了过去。幸亏及时送医院,没出大事。事后有学生埋怨我,为什么平时不给我们讲些有关这方面的急救知识,教点实用的知识,我无言以对。在平时,我们只知道为他们的分数着想,为他们如何做人考虑,而把对孩子这方面能力的培养几乎弃置一旁,不闻不问。设想一下,如果某个孩子因为不懂得该方面的常识,导致自己或家人因此出意外,那时我们的良心不会受到谴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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