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辖区居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新风尚,促进全办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经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办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为目标,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和道德典型,促进社会风尚持续好转,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标准
1.带头学法,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积极普法,有较强的法治意识,能运用法律知识调解邻里矛盾纠纷;自觉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不参与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行为文明,无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酗酒滋事、破坏公共设施行为。
2.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革除陈规陋习,践行婚育新风,文明节俭办婚丧嫁娶事宜,不铺张浪费,无影响交通秩序、干扰居民休息、败坏社会风尚行为。
3.诚实守信,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 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赢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为目标,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和道德典型,促进社会风尚持续好转,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标准
1.带头学法,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积极普法,有较强的法治意识,能运用法律知识调解邻里矛盾纠纷;自觉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不参与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行为文明,无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酗酒滋事、破坏公共设施行为。
2.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革除陈规陋习,践行婚育新风,文明节俭办婚丧嫁娶事宜,不铺张浪费,无影响交通秩序、干扰居民休息、败坏社会风尚行为。
3.诚实守信,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 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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