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了巩固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户脱贫成果,加快迁出地土地流转,稳定农民收入,各乡镇对全县易地搬迁自然村的耕地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明确土地性质、亩数、水地旱地、流转状态、流转价格等内容,逐村建档。在此基础上,各乡镇与农投公司共同做好土地流转组织工作:
一、流转原则:对历年已由其他经济组织和大户流转且愿意继续流转的耕地,由村委会登记备案后继续执行原协议;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不愿意流转的耕地,由县农业投资公司全部进行流转。
二、流转范围:易地搬迁自然村农户(含全部常住户、外出户)二轮承包亩数范围内的耕地,遵循二轮承包亩数和实际耕种亩数孰低的原则。
其中,已经“拆旧住新”的易地搬迁自然村贫困户、随迁户距离安置点1.5公里左右,自愿继续耕种的,由农民自行耕种。
三、流转价格:县农投公司分区分片、随行就市对易地搬迁农户土地进行流转,流转价格不低于100元/亩;对农民已经流转的土地,价格低于100元/亩的,差额由农投公司进行补足。
四、补贴标准:县政府从202x年起,对县农投公司易地搬迁村土地流转进行补贴,连续补贴三年,补贴标准为50元/亩,不足部分由农投公司自主经营或流转经营土地收益补足。
五、经营组织。县农投公司整村流转土地后,对边角地、界棱地进行整理,化零为整,因地制宜进行特色种养殖、规模化经营或对外流转经营。
六、资金到位。政府补贴农投公司的资金,必须当年全部下发到农民手中,并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确保农民增收受益。
七、组织保障:各乡镇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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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户脱贫成果,加快迁出地土地流转,稳定农民收入,各乡镇对全县易地搬迁自然村的耕地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明确土地性质、亩数、水地旱地、流转状态、流转价格等内容,逐村建档。在此基础上,各乡镇与农投公司共同做好土地流转组织工作:
一、流转原则:对历年已由其他经济组织和大户流转且愿意继续流转的耕地,由村委会登记备案后继续执行原协议;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不愿意流转的耕地,由县农业投资公司全部进行流转。
二、流转范围:易地搬迁自然村农户(含全部常住户、外出户)二轮承包亩数范围内的耕地,遵循二轮承包亩数和实际耕种亩数孰低的原则。
其中,已经“拆旧住新”的易地搬迁自然村贫困户、随迁户距离安置点1.5公里左右,自愿继续耕种的,由农民自行耕种。
三、流转价格:县农投公司分区分片、随行就市对易地搬迁农户土地进行流转,流转价格不低于100元/亩;对农民已经流转的土地,价格低于100元/亩的,差额由农投公司进行补足。
四、补贴标准:县政府从202x年起,对县农投公司易地搬迁村土地流转进行补贴,连续补贴三年,补贴标准为50元/亩,不足部分由农投公司自主经营或流转经营土地收益补足。
五、经营组织。县农投公司整村流转土地后,对边角地、界棱地进行整理,化零为整,因地制宜进行特色种养殖、规模化经营或对外流转经营。
六、资金到位。政府补贴农投公司的资金,必须当年全部下发到农民手中,并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确保农民增收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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