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关于加强县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与人大常委会其他监督方式相比,这种监督方式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从长远看也更具有影响力。“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这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县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一是全面依法治国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立足于中国法治道路、法治模式、法治理论,在中国法治实践中逐渐发展成熟,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督促纠正或依法撤销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有利于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可以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可以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保障人民参与治理国家的民主权利得以实现。
二是坚持为了人民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要把回应人民诉求关切作为工作的聚焦点和发力点,当前只有不断加强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等与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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