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市残联调研组一行,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调查我市各县级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市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基本情况
各县级残联按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自省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以来,全市严格执行省级康复救助制度。201x年6月,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按照“抓早抓小、自愿申请、分类补贴、应补尽补”的原则,自201x年1月1日起将年龄扩大到0-16岁,救助标准按0-6岁xx元/人/年,7-10岁xx元/人/年,11-16岁xx元/人/年实行,《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202x年出台《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对全市范围内0-16周岁具有本市户籍(居住证)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意愿且家庭积极配合的,实行康复救助。救助标准按0-6岁xx元/人/年,7-10岁xx元/人/年,11-16岁xx元/年/人实行。各县按省残联《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对0-6岁在训残疾儿童按每人每月xx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中XXX县年龄扩大至0-16岁。
202x年全市8个县共有xx家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其中有14家是医疗机构。截止目前,进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全市享受康复训练儿童xx人,其中:肢体xx人;智力xx人;听力xx人;孤独症xx人;言语xx人。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超额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指标xx人。为符合条件的0-6岁残疾儿童发放家庭生活补贴xx人,发放金额xx余万元,其中XX县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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