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做到知己之责、知足常乐、知恩图报
在几天来的学习教育中,通过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聆听专家学者辅导报告,使我进一步认识到,要认真落实胡主席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要求,归根到底是党性问题。自觉提高党性修养是一种觉悟,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素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把提高党性修养作为一种习惯,一种品质。党性修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一点一滴地积累,一言一行地培养;同时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松懈,终身追求。党员干部要践行好这一要求,就要做到“三知”:
第一,要知己之责。人生在世,都要有一份责任,父亲有父亲的责任,工人有工人的责任,军人有军人的责任,党员更要有党员的责任。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才是靠得住的人。要想让组织上感到你靠得住,首先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责任感更重要、更经常地体现在对工作高度负责、对部队建设高度负责上。有了强烈的责任感,就能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形成干好工作的坚强意志和良好品格;就能出使命感、出工作思路、出高标准、出严要求、出一流业绩。因此,我们每个同志都要明确自己在党的工作的全局中、在整个链条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努力完成好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常思责,就是在其位、思其责、谋其政,具有十分强烈的责任意识,时刻牢记职责,不辱使命;敢负责,就是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较真,敢于承担责任;勤尽责,就是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有一种“秉烛夜读书、品茗独炼句”的吃苦精神,有一种“事业无止境,奋斗无穷期”的进取意识,有一种“老老实实、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良好作风,真正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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