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X广电字﹝201x﹞124号)要求,全面加强我市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管理,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全市政治文化安全为目标,以整治违规播放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查隐患、抓整改、强管理、加强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的规范和引导,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升运营单位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的管理水平,确保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可管可控,确保全市公共视听载体的安全播出万无一失。
二、治理范围
辖区内车载、楼宇、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商铺)、银行、医院、宾馆饭店、学校及户外大屏等公共视听载体。
三、治理重点
按照“以治理促规范”的原则,对辖区内公共视听载体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缝隙。重点查处五个方面内容:
(一)检查公共视听载体运营单位是否纳入行业管理范围;
(二)检查播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三)检查运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播出内容审查制度和安全播出机制;
(四)检查对已播出的内容是否实行备份保存;
(五)检查运营单位是否建立人员岗前培训机制等。
对未按要求纳入行业管理的公共视听载体,要督促运营单位到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登记,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要督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四、专项治理行动安排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8月10日至8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228号令)《关于加强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管理的通知》(广发﹝20xx﹞118号)要求,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完成专项治理行动。9月2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报市局稽查二队。治理期间,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9月5日至9月15日。省局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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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全市政治文化安全为目标,以整治违规播放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查隐患、抓整改、强管理、加强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的规范和引导,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升运营单位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的管理水平,确保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可管可控,确保全市公共视听载体的安全播出万无一失。
二、治理范围
辖区内车载、楼宇、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商铺)、银行、医院、宾馆饭店、学校及户外大屏等公共视听载体。
三、治理重点
按照“以治理促规范”的原则,对辖区内公共视听载体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缝隙。重点查处五个方面内容:
(一)检查公共视听载体运营单位是否纳入行业管理范围;
(二)检查播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三)检查运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播出内容审查制度和安全播出机制;
(四)检查对已播出的内容是否实行备份保存;
(五)检查运营单位是否建立人员岗前培训机制等。
对未按要求纳入行业管理的公共视听载体,要督促运营单位到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登记,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要督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四、专项治理行动安排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8月10日至8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228号令)《关于加强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管理的通知》(广发﹝20xx﹞118号)要求,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完成专项治理行动。9月2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报市局稽查二队。治理期间,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9月5日至9月15日。省局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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