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XX及“四川篇”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室校、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第三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严实导向,突出政治站位、政治功能、政治能力,注重公平公正、干群认可,正向激励、责任落实。
第四条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同步实施,综合运用督查检查、县委巡察、年度考评和满意度调查等方法,全面客观评价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单位政治生态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负有“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负有“一岗双责”。
第二章评价主要内容
第六条党的政治建设
(一)政治方向方面: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情况;坚定政治信仰情况;坚定“四个自信"情况;贯彻落实XXXXXXX及“四川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党代会、全会精神情况;推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情况等。
(二)领导核心方面:坚定绽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树牢“四个意识”、遵守“四个服从”、坚定“两个维护”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情况;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四个全面”情况等。
(三)政治担当方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XX及“四川篇”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室校、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第三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严实导向,突出政治站位、政治功能、政治能力,注重公平公正、干群认可,正向激励、责任落实。
第四条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同步实施,综合运用督查检查、县委巡察、年度考评和满意度调查等方法,全面客观评价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单位政治生态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负有“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负有“一岗双责”。
第二章评价主要内容
第六条党的政治建设
(一)政治方向方面: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情况;坚定政治信仰情况;坚定“四个自信"情况;贯彻落实XXXXXXX及“四川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党代会、全会精神情况;推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情况等。
(二)领导核心方面:坚定绽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树牢“四个意识”、遵守“四个服从”、坚定“两个维护”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情况;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四个全面”情况等。
(三)政治担当方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