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的有关工作,充分发挥智能化数据排查在查纠整改中的独特作用,提升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质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打通政法部门之间数据传输通道,联合市场监管、税务、银监等部门,综合运用各种数据比对方法,有效摸排政法单位顽瘴痼疾情况。
二、排查内容和措施
(一)“有案不立”相关情况排查
1.公安机关。(1)将110接警平台中的有效警情台账与执法办案信息系统(警综平台)中的受、立案台账进行比对分析,排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的情况;(2)将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对犯罪嫌疑人以“交保证金”方式办理取保候审的案件台账与财务部门取保候审保证金账户流水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排查是否存在取保候审到期未及时依法返还保证金的情况;(3)将县检察院开展立案监督并通知立案的案件台账与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已立案案件台账进行比对分析,排查是否存在对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不认真执行的情况;(4)将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已受案但未进入立案程序的案件数据与本单位开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台账进行比对分析,排查是否存在不符立案条件但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的情况。(责任单位: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检察院;完成时限:202x年x月底前)
2.检察机关。(1)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立案监督案件台账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立案案件台账进行比对分析,排查是否存在检察机关立案监督造假的情况;(2)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台账进行分析,排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的情况;(3)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刑事案件受案台账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台账进行比对分析,排查是否存在检察机关受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