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下称《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和《中共xx省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意见》(x发〔202x〕x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法队伍巡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整办〔202x〕xx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政法队伍巡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XXXX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在教育整顿期间,通过开展政法队伍巡查,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推进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整顿执法司法作风,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二、巡查时间及对象
1.巡查时间。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开展,原则上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后一周内启动,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2.巡查对象。巡查对象为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参加单位及全体在职在编政法干警。
三、巡查内容
1.学习贯彻XXXXXXX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情况。
2.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一把手”抓政法队伍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等情况。
3.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委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干警廉洁执法和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