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及7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助力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中走前头、作表率、树形象,推行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比谋划看特色、比能力看项目、比作风看变化,进一步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热情,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为有效推进创建活动,确保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意义
以XXXXXXX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总体思路,立足建设一流基层组织、培养一流党员队伍、打造一流工作作风、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以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为载体,务实重行,改革创新,联动推进,使党组织纪律更加严明,党员作风更加务实,服务群众更加高效,为民政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创建范围
“党员先锋示范岗”的创建范围为全体党员,岗位设置“党员先锋示范岗”和“党员先锋示范股室”各1个,重点是直接服务基层、与群众广泛接触的一线重点股室、窗口服务岗位。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发动,在内部初评的基础上,依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创建对象,于6月20日前填写《xx市民政局机关党员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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