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xx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依法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成品油等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依法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持续规范xx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消防、商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菅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等,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
(二)取缔无照无证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对未获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证》的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给建筑工地运送或加注成品油车辆;在公路旁、物流园区、配货站给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查处证照不齐、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对已获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齐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对已被拆除的加油站,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掺杂造假、以次充好、价格违法等行为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厉打击不按期供应普通柴油质量升级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依法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成品油等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依法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持续规范xx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消防、商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菅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等,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
(二)取缔无照无证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对未获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证》的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给建筑工地运送或加注成品油车辆;在公路旁、物流园区、配货站给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查处证照不齐、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对已获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齐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对已被拆除的加油站,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掺杂造假、以次充好、价格违法等行为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厉打击不按期供应普通柴油质量升级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