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增强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在全市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开展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XXXXXX为指导,以村党支部(包括村党总支、党委)领办合作社为重要抓手,探索构建村集体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实现村党组织组织力明显增强、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明显增加、农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目标,推动乡村振兴深入发展。
(二)目标任务。202x年起,力求通过3年努力,推动x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x元以上、收入x元以上的村达到50%、收入x元以上的村达到x%。202x年选择一批村试点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每年按10%以上的速度递增,力争202x年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村达30%以上。
二、措施办法
(一)建立健全机制
1.严把领办标准。资金资产、特色产业、资源禀赋等条件较好的村,其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应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党支部组织集体和群众以土地、资金、资产等入股,群众以劳动力、土地、资金等入股,明晰村集体与入社群众股权,建立集体和群众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村集体、村民双增收。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集体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x%,非集体的单个成员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x%,发展初期个别成员占股较多的,可随着合作社发展,在不损害集体和成员利益的前提下,通过转让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