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运输治理,保障公路桥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固定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群众监督,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公路交通健康持续发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举措
按照“抓源头、查重点、保安全、促畅通”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治超,标本兼治,就地卸载,责任倒查,奖惩并举”的工作方针,对超限超载行为依法实行“控”(控制源头装载)、“拆”(对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强行恢复、拆解和销毁)、“卸”(卸载超限超载货物)、“罚”(处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记”(对违法驾驶人员给予违纪记分)、“赔”(收取路产损坏赔偿费)、“拘”(拘留违法行为当事人)等综合措施,全面加强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使全县重点路段超限超载车辆根本好转,其他路段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切实维护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和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一)要严格遵守车辆轴载质量规定: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超过30吨;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超过40吨;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超过50吨;六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严禁55吨以上车辆在公路和桥梁上行驶。
(二)从事道路运输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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