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保持法院党组织和法官党员的先进性,既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按照“三个至上”标准以党建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笔者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做如下粗浅探索。
长期以来,基层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党的组织机构,党建工作取得了不断发展,但与新形势下法院所肩负的新的使命相比较,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弊端。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工组织力量不足、党务专业化程度偏低。基层法院的政工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一般只有一至二名。且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党建工作培训,面对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办法不多,创新意识还不够,党建工作基本处于应付状态;二是少数党员法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一些党员不注意思想改造,混同于一般群众,不求上进,革命意志明显衰退,平时热衷于讲名利、讲待遇、讲收入,而淡漠贡献和奉献;三是少数法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还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的倾向,在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方面,认识不到位,热情不是很高;四是党建工作还没有融入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去。没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启发人、诱导人和鼓舞人、鞭策人等方面探讨研究的还不够,对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宣传不够,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处理不够及时、不够得力,教育、影响效果不佳。
针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这些不足,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
一是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法律得以正确实施,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组织保障。……
长期以来,基层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党的组织机构,党建工作取得了不断发展,但与新形势下法院所肩负的新的使命相比较,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弊端。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工组织力量不足、党务专业化程度偏低。基层法院的政工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一般只有一至二名。且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党建工作培训,面对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办法不多,创新意识还不够,党建工作基本处于应付状态;二是少数党员法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一些党员不注意思想改造,混同于一般群众,不求上进,革命意志明显衰退,平时热衷于讲名利、讲待遇、讲收入,而淡漠贡献和奉献;三是少数法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还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的倾向,在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方面,认识不到位,热情不是很高;四是党建工作还没有融入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去。没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启发人、诱导人和鼓舞人、鞭策人等方面探讨研究的还不够,对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宣传不够,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处理不够及时、不够得力,教育、影响效果不佳。
针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这些不足,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
一是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法律得以正确实施,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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