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放管服改革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放”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理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管”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服”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简政放权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一、对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
放管服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好该项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效能,能够助推全面深化改革,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从我们单位业务层面,主要体现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事前监管,主要体现在规范性文件监管。促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针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自行设定行政权力、限制行政相对人权利、擅自调整执法主体、增设行政审批条件和程序等与“放管服”改革不相符合的问题,严格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和异议审查工作职责,对认定存在违法或不当问题的文件,严格依法作出处理,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整改到位。
二是事中监管,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监督。注重行政权力常态化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完善执法程序,加大三项制度落实力度;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执法违法和不当问题;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执法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入口关、培训关、出口关进行规范。
三是事后监管。主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