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人民大会堂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中央主要领导的这篇讲话表达了党和人民的心声,这掌声,是对过去一个时期反腐败工作的肯定,是对未来反腐败工作的期待,是对党中央严惩腐败的坚强决心的有力响应。
一、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赢得民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反腐败战略部署,围绕“五年内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的目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尤其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加强教育、完善法制、严格监督的同时,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地依纪依法查办了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查办了一批违犯党纪国法的贪官,特别是查处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等一批腐败分子,查办了湛江和厦门特大走私案,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十八大报告显示,十八大以来的五年中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县(处)级干部28996人,与十四大以来五年中的20295人相比增加了8701人;厅(局)级干部2422人,与十四大以来的1673人相比增加了745人;省(部)级干部98人,与十四大以来的78人相比增加了20人。反腐败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无疑让我们相信:不管你的职位有多高,不管你的权力有多大,只要你沾上“腐败”二字,就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近年来,分局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关键环节,认真分析新时期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重视信访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相信和依靠群众,加大线索排摸力度;重视组织协调作用的发挥,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财务、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的联系……